内容简介

一、全书概览

《诸子随想与我的宗教观》由欧阳高兴著,全书分为两大部分:上编“诸子随想”与下编“我的宗教观”,内容涵盖中国古代宇宙观、卜筮术数、诸子百家思想评述,以及作者对宗教现象的全面考察与批判性思考。作者自称此书为“一家之言”,以随想随笔的形式展开论述,语言平实直白,不故作高深,亦不盲从权威,体现出“无章只有句,是生平所得”的个人写作风格。全书站在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立场,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迷信成分进行了系统剖析,同时对儒、释、道、耶等主要宗教体系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与质疑。


二、上编:诸子随想

上编“诸子随想”共十五章,从中国古代的自然观出发,逐一评述各类术数方技与诸子百家学说,构成了一部简明的中国思想文化批判史。


第一章 天圆

本章从中国古代的盖天说宇宙观切入,指出“天圆地方”是中国古人最普遍的字宙认知模式。作者认为,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,“天”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神,直观可见、高高在上且变化莫测,因此被赋予了意志和安排命运的能力。当人遭受不平时便“叫天”,正是这种观念的心理反映。


关于宇宙的本源,作者指出五行(金木水火土)代表物的质料因,阴阳代表物的动因与属性因——五行是物的“质”,阴阳是物的“性”,不同的质具有不同的性,一质又具有多重属性。历法用于纪时和农作,祭祀则是古人对神的虔诚表达和求助行为。作者总结道,中国古人的观念基础是唯物辩证的,但同时也掺杂着唯心成分。本章为全书奠定了方法论基调:既承认古人智慧的合理性,又对其非理性成分保持批判距离。


第二章 卜筮

本章是对《易经》及卜筮活动的全面评述,篇幅较长,是全书的重点章节之一。


作者首先介绍了《易经》的基本构成:八经卦象征自然(天地雷风水火山泽),六十四别卦体现从自然观向社会观的扩展;每卦六爻,连同乾、坤二卦的“用”,共四百五十条辞。关于阴阳符号的起源,作者引郭沫若之说,认为阳爻“—”和阴爻“- -”分别代表男女生殖器,是最形象最简化的符号形式。作者进一步以性交过程阐释《说卦》中八卦的象征意义:乾(健,勃起)、坤(顺,配合)、震(动,对准)、巽(入,插入)、坎(陷,到底)、离(丽,高潮)、艮(止,静止)、兑(说/悦,满足)——这一解读极具个人特色,旨在揭示八卦象徵体系的原始经验基础。


作者以“泰”“否”两卦为例:男性生殖器到达女性生殖器之下为“泰”(三人水,大家下面都出水),不到达则为“否”(不口,如同没有口子),并推测“三人”可能反映了母系氏族时代的群婚遗俗。生殖器崇拜的本质是对生命繁衍根源的崇拜。


在理论分析层面,作者提出了若干重要论断:


第一,卦形固定而卦象可变。“山”“泽”作为艮、兑二卦的象征虽能体现意义,但属于“地”的范畴,与“地”“水”并列有违逻辑,宜易为“昼夜”或“肉木”等。同一卦形可有不同象征意义,取象是约定俗成的,而非必然的,这使其客观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。


第二,卜筮与抽签原理相同。四百五十条辞就是一个签筒中的四百五十条签,各辞之间不需要逻辑关联,这与卦辞应为总论、爻辞应为分论的应有结构不符,正说明了《易经》作为卜筮工具的非逻辑性质。


第三,成卦方法的繁简与结论准确性无关。“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”如同车有五轮而用其四,一轮备用,并无神秘意义。用九代表阳、六代表阴,是因为五以内奇数之和为九、偶数之和为六,只是一种规定。


第四,《易经》存在四方面错误:取象征随意,推理穿凿附会;混淆象征义与实际义;把偶然当作必然;将互不相干的不同系统强行联系。占卦结果几乎每次不同,与掷骰子无异,对错概率各半。


作者最终结论是:《易经》的价值不在占卜,而在于其哲学思想——“易”即变化,变化是辩证法的核心。《易经》是中国古人思想的共同基础,非儒家所独有,被尊为群经之首。此外,作者还简要讨论了中医与西医的关系,认为中医主平衡法、西医主分解法,后者是现代医学的发展方向,中医则宜于调养。


第三章 八字

本章论述八字算命术。作者介绍,八字算命始于唐代李虚中的三柱六字,成于宋代徐子平的四柱八字,共有60⁴=1296万个命局。作者批评八字术的特点是“信息密度大而且机械”:天干地支本只是表示次序的符号,只有与五行、阴阳、方位等相配时才产生意义,而这种意义是“设定的”而非自然的、必然的。


作者指出了八字的根本矛盾:若以出生时间推命,则同一时刻出生者命运应相同,但现实中同一空难的遇难者不可能都是同时出生,总统与乞丐也不可能因同时出生而命运相同。八字说对或错都是“撞”的而非“算”到的,概率各半。推理愈繁,离实际愈远。


第四章 相术

作者区分了广义相术(观察对象的本能)和狭义相术(专门相人),指出后者始于东周叔服。相术通过面相、手相、身相、姿容等判断人的性格、健康和命运。作者承认相术能反映某些问题(如看脸知情绪、看手知工种),但坚决否定其能预测官运、财运、婚姻、子嗣、寿终等具体命运细节。前者存在内在必然联系,后者则是“强拉硬扯”。即使现代显微镜、X光等技术也无能为力,何况古人肉眼?以偏概全、将偶然作必然是相术的根本谬误。“麻衣云‘相随心生,相随心灭’”有一定道理(心态影响容貌),但以此推断命运则是荒诞的。


第五章 风水

风水即堪舆、地理、相宅,指阴坟阳宅的选址、朝向、布局等影响人的命运。作者介绍了风水的两大流派:峦头(形象派,关注环境龙穴砂水及建筑造型色彩)和理气(以《易》为基础,关注八卦方位、五行阴阳、元运飞星)。两派常相矛盾,实际运用中多先形象后理气。作者指出罗盘用二十四个方位是为了“因地制宜”,比八或四个方位更灵活,但这本身证明方位吉凶是人为设定的。


作者尖锐批评:死人可定向,活人身体不断转动,何以定向?若风水方位随时间变化,坟墓和家宅岂非应建在转盘上旋转?如此努力,能出帝王将相吗?作者结论是:风水除了满足心理需求外,起不到任何实际作用。现代人对风水的“科学解释”反倒歪曲了古人本意。


第六章 择日

择日是事前选定吉日以期顺利好运的做法,先秦已流行,秦汉有专业日者,唐后择日法不下二百种。作者指出,择日无非是根据“山家”(坐向)和“年庚”(生辰)寻找“四柱”(年月日时),依阴阳八卦、干支五行、建星神煞等“推演”出来。体系庞大复杂,但作者视同游戏,不必当真。天天有人生、有人死、有人行运、有人倒霉,通书所注吉日未必如意,忌日未必不如意,吉凶与日子无关。择日的实际意义仅在于作为一种仪式,表示郑重其事。


第七章 符咒

符咒术即通过语言直接作用于对象以期改变对象,书面语为符,口头语为咒。作者将符咒分为三类:希望对象变好、变坏、改变形态性能。符咒“最容易学又最难学”——几分钟学会符号和仪式,但无人能达到预期目的(偶有撞上)。有人说须三更半夜在荒山野岭学、不能吃狗肉、须师傅亲传、须有诚意等,皆是无法验证的托词。作者直截了当地指出:“骂是骂不到的,只有打才能打得到”,“犬吠人影不伤身”。语言只能作用于意识,不能直接作用于意识以外的事物,符咒术的荒谬在于不懂得语言功能的有限性。


第八章 术数

本章是对算命术与改运术的总论。作者将中国术数分为算命术(如易经、八字、相术)和改运术(如风水、择日、符咒),指出其根本矛盾:不同算命术对同一对象算出不同命运,到底以哪个为准?《易经》以“初筮告,再三渎”来解决,实际是回避问题。作者认为,命运是事物在过程中的遭遇,包含必然与偶然两方面。必然是可知的,偶然是不可知的;世界是可知与不可知的统一,人力是可为与不可为的统一。不可知性产生算命术,不可为性产生改运术。算命术的求知精神和改运术的有为精神可嘉,但认识不到自身缺陷并以之指导行动则是有害的。


第九章 儒家

本章是上编中最长的章节,系统评述了儒学的历史演变、核心观念及其得失。


作者将儒家历史分为初儒、前儒、后儒、新儒四个阶段。儒的本义指术士,从事礼仪工作,有君子儒(官府,品德高尚)和小人儒(民间,为生计)之分。作者提出一个重要观点:仁不是儒的核心,礼才是儒的本质——释(佛)的仁最大(不杀生),墨的仁次之(兼爱),儒的仁最小(亲亲),且六艺以礼为首。儒家主张礼治而非法治,实行礼治须信天命和克己。作者认为礼在本质上是“主异”的(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),法才是“主同”的(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)。


关于孔子,作者介绍了其生平与思想:孔子首开私人讲学之风,弟子三千,十哲中以颜回最听话、子贡最谦逊、子路敢说“不”、宰我有异端。作者对“述而不作”提出批评,认为墨子的“古之善者则述之,今之善者则作之”才是正确的态度。关于“仁”,作者指出孔子未给定义且将其泛化(孝忠恕礼智勇恭宽信敏惠皆曰仁),实则“好的东西就是仁”。作者概括儒学为“三纲五常六艺”——伦常是做人的基本要求,六艺是做官的实际本领。


关于“天命”,作者区分了孔子不信鬼神但信天命,并分析信天命的根源:认识根源(无法解释命运差异)和需要根源(以天命论作为礼治的理论基石,使人安分守己)。作者认为儒家的“命”是必然的,而自己认为“命”是偶然的,皆非人力所为,故归于“天”——但儒家之“天”是有意志的,作者之“天”是纯自然的。


作者对《论语》逐章点评,如对“樊迟请学稼”一事批评孔子轻蔑生产劳动;对“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”批评其轻视女性;对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批评其愚民倾向;对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”批评其重情轻理。作者也肯定儒学的实用价值:“儒学理不高深,但却实用。”


关于孟子,作者指出孟子主张“仁政”但不见用于战国时代,因当时国际矛盾是主要矛盾,法家、纵横家、兵家更有市场,儒家只有在国家统一和平时期才能发挥作用。作者批评孟子的性善论、天命观及对杨朱墨子的攻击。关于朱熹和王阳明,作者辨析了理学与心学的分歧,认为二者可以互补:格物利于“道”,扪心利于“德”。作者批判理学的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,指出“人欲亦天理也”,“欲不能纵,也不能禁,宜于节”。


关于儒家总体评价,作者指出其三大错误:制造尊卑、蔑视生产、轻视女性。同时肯定其谦让的形式值得提倡,礼与法的形式永远适用,“自由是约束中的自由”。


第十章 墨家

墨家由战国墨子开创,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,首领称“钜子”,成员为官须将俸禄奉献团体。墨子“学儒者之业,受孔子之术”,但不满儒礼烦琐,“背周道而用夏政”。作者特别指出《墨子》似西学,与现代社会最为接近,讲平等、博爱、选举、科技。


作者逐篇评析了《墨子》思想:墨子的“尚贤”主张德才兼备、择优录取,但作者指出贤者众而位少、某位只需五分才能而十分者未必能任,因此不应叹“怀才不遇”;“尚同”强调上同于天(天理)而不只是上同于天子;“兼爱”是墨子的灵魂,即平等博爱;“非攻”是兼爱的表现;“节用”“节葬”是美德,墨子主张三寸棺木、三件衣服,简葬速归,这与儒家厚葬久丧形成对比。作者批评墨子的“天志”“明鬼”有迷信色彩,实为“神道设教”。


关于儒墨对比,作者指出儒家、墨家都讲做官,但儒家是礼乐君子(好逸),墨家是勤俭君子(苦行),人性好逸恶劳,故“儒存而墨亡”,释家兴而苦行灭亦同理。


第十一章 道家

本章评述道家思想,涵盖老子、庄子及名家惠施公孙龙。作者指出学界对老子是否真实存在有争议,有人认为道家创始人实为扬朱,老子是杜撰的。但不论如何,《老子》(又称《道德经》)是道家主要经典,文约义丰,被誉为“哲学诗”。


关于“道”,作者认为老子的道是“客体的本身及主体对它的认识”,并非在事物之外单独存在的本体,“道器无先后,同时成一体”。作者批评老子“天下之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”的观点,指出“有从有来,非从无出;无不生有,有本固有”。“无为”是对国家而言的,个人无为则不得食。老子“无为”是手段,目的是“无不为”,作者认为无为、有为皆处事方法,“具体条件下,哪种方法好就用哪种方法,这叫适为”。作者批评老子“不尚贤”“使民无知无欲”是愚民政策,“绝圣弃智”是因噎废食,“小国寡民”是倒退的乌托邦。作者赞赏老子的辩证法思想,认为是《老子》的精华。


关于庄子,作者介绍了《庄子》内、外、杂篇的结构。庄子主张“逍遥”“齐物”,但作者批评“齐物”不可能——“细菌、病毒也是生命,治病打针就是消灭它们”“大地是物,不能践踏,莫非人像气球一样浮在空中?”物不能齐,只能“齐人”。作者解析了《庄子》中的诸多寓言:庖丁解牛、轮扁斫轮等,并提出了自己的养生六法。关于“绝圣弃知”,作者认为“知识无功过,功过在运用。善人用之则善,恶人用之则恶。善恶不关智,在于德”。作者还逐一解读了惠施“十事”、公孙龙“白马非马”“坚白石”等命题,认为其中有些是诡辩,有些则是搞笑。


第十二章 法家

法家分为齐法家(法教兼重)和秦晋法家(刑非德),代表人物有管仲、商鞅、韩非、李斯等。荀子虽属儒家,但主张“礼法并重,刑德并举”,是法家韩非李斯的老师。韩非集法家大成,主张以法、术、势治国。作者评论韩非“作为驯虎师反被老虎吃掉了”——遗憾。法家变法本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;“术”应基于诚,不应是阴谋诡计;“势”使君主权太大,福祸相依。


关于法治,作者认为“德使人服,刑使人畏,两者不可偏废”,“大过大罚,小过小罚”,秦朝重刑连坐导致二世而亡,是无仁的结果。作者总结:儒利于旧尊,法益于新贵,道利于己,墨益于众。儒墨从理念出发,道从人性出发,法从实际出发。


第十三章 纵横家

纵横家即合纵连横之术,代表人物苏秦、张仪,鼻祖鬼谷子。纵横家口碑不好,因其为的是“位尊而多金”而非道义,从事政治者有的称政治家,有的叫政客。作者简要评述了《鬼谷子》的捭阖、反应、内揵、抵巇、飞箝、忤合、揣摩、权谋、决断等篇章,引用刘勰“鬼谷渺渺,每环奥义”作结。


第十四章 兵家

兵家代表人物孙武、孙膑、吴起。《孙子兵法》十三篇,与《五轮书》《战争论》并称世界三大兵法。作者逐一解读十三篇:战争是凶事,倡战者应受谴责;战争若争得一片废墟则无意义;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须以能战必胜为前提;“知彼知己”实际中彼己皆不可全知,故“胜败乃兵家常事”。作者指出战争原因有二:内争地位,外争地盘。消灭战争的途径:解决民生民主问题、国际和平共识、通过移民解决人口土地不均衡、核威慑下的恐怖平衡。


关于《三十六计》,作者指出“千计百计不如临事一计”,“书中千计是死计,临事一计是活计”,“有计不如无计,不与人为敌,天下自无敌”——“三十六计”是以失败告终的。


第十五章 兼采

本章仅一句:“兼采众长,不主一家,唯适者用。”是为上编的总结,体现了作者的实用理性精神。


三、下编:我的宗教观

下编“我的宗教观”共十章,从认知论出发,经由对灵魂、鬼神的批判性分析,系统考察了佛教、基督教、道教三大宗教,最后以邪教辨析和结束语收束。


第一章 名实

作者从语言哲学切入:名是“所谓”,实是“所指”。同名可异实,同实可异名。自然物先有实而后有名,人造物先有名而后有实。有其名未必有其实,有其实未必有其名。观念=可知实在+乌有,乌有是概念的衍生。要“无惑于名,须辨于实”——这是全书方法论的基础。


第二章 梦境

作者认为梦是大脑特殊物质的产物,是睡眠中的生理心理活动,其他动物也有梦。梦境破碎紊乱,不自觉,“想做梦时偏做不到,不想做梦时偏做成了”。梦是灵魂观念产生的根源之一(此外还有未明天象、假死经验)。《周公解梦》的方法:一是用象征义释梦(把文学当科学),二是用案例释梦(把偶然当必然),皆不可靠。占梦与卜筮一样,都与其后发生的事无关。


第三章 灵魂

人的肉体具有动能和识能两种机能,都是肉体的属性。灵魂实际上就是意识,但传统观念认为灵魂能离开肉体独立存在且不灭——作者否定这一点。“离开肉体的意识不可理喻”。现代有“科学人士”论证灵魂的“客观存在”,作者持保留态度。


第四章 鬼神

鬼神是“灵魂一类的东西,是没有实在的观念”。传统观念认为人死后的灵魂是鬼,神有的来源于鬼,有的本来存在。人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,“神是人的影子”。作者以戏谑的口吻指出:“鬼神一定是穿衣服的,难道衣服也有灵魂吗?”


第五章 宗教

作者区分广义宗教(各种教派)和狭义宗教(传统尊奉神的教派),后者是平时所言。本章为引子,为后续分论张本。


第六章 佛教

本章是下编中最长的部分,对佛教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评析。


关于释迦牟尼:作者介绍了佛陀生平——迦毗罗卫国太子,因困扰生死问题于二十九岁出家,六年苦行,三十五岁在菩提树下悟道,说法四十五年,八十岁涅槃。作者指出,释迦放弃苦行,意识到天堂子虚乌有,才创造了西方极乐世界为主的佛的世界。释迦的“觉”即在于此——“唯心是达不到唯物的境界的,故曰‘唯佛与佛方能究竟’。”作者认为每个宗教的创始人本质上都是唯物的、无神的,“一个真正信神的人是不敢这样的,怕神惩罚啊!”宗教用鬼神教育大众,叫“恒顺众生”,因此“很多话就变成了妄语、谎言,即使是善意的”。


关于佛教教义:作者逐一剖析:


五蕴(色受想行识):作者认为受想识同类,实为三蕴(色、行、识),性随体生,性随体灭。


因缘:因是内因,缘是外因,和合则生,分离则灭。但作者指出时空例外——“时无始终,空无边际,不生不灭,恒常存在”,非因缘所生。


心物关系:作者批评“心物不二”说,指出“未有心时,物已存在。心是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的。物非依心而存,心乃依物而在”——坚持唯物立场。


六道轮回:作者质疑灵魂不灭与“诸行无常”的矛盾——“若说灵魂不灭,怎说‘诸行无常’?若说灵魂有灭,怎么轮回涅槃?”轮回只是“一种假说,一种构想”。关于“过奈何桥被灌迷魂汤”的说法,作者表示“终究不能令我信服”。


三法印(诸行无常、诸法无我、涅槃寂静):作者指出时空例外(有常),诸法也“有我”——“我以自己的特质存在着”。涅槃只是活人的想象,不是死者的感觉。


空与苦:作者认为“空”不是本空,而是“看空”,方法是“离相”(解构),是一种“精神胜利法”,“破执则无惑,无惑即看破;无惑不造孽,看破才放下;不造孽放下了才没苦;没有苦才得乐”。但空法是双刃剑——“毙他亦自毙,除苦亦灭乐”。


四圣谛、八正道、十二因缘:作者系统介绍并指出十二因缘的还灭门未必成立——“无明灭行未必灭”,因果关系是“一因多果,一果多因”的复杂网络。


关于净土法门:作者认为西方极乐世界是“人虚构出来的世界”,佛陀在《观经》中已告诉我们是“观想”出来的。念佛法门的实质是“想哪意在哪,犹如身在哪”——“生在幻想中,死在幻想里。这就是净土法门”。往生是“死时使思维定格在一种美好的境界中”,“天堂不在天上,地狱不在地下,都在你心里”。佛教“是专门教人去死的”,“人一生的全部,就是为死做准备”。但作者也指出好端端的人不想死,释迦也到八十岁才涅槃,如果不是误食毒蘑菇还会继续活下去。


关于戒律:作者分析了戒淫的五方面原因(教义要求、道德要求、出家本怀、托钵年代获得供养的条件),并指出现代科技(试管婴儿、克隆)使“戒淫即将众生度尽”的前提不再成立。


关于佛教评价:作者认为佛教“与沙门一样,都是对家庭、社会的叛逆,追求个性的解放和灵魂的解脱”。学佛和佛学不同:学佛是躬行实践,佛学是认识了解。作者以二十首偈子作结,表达了自己的理性立场,如“东方重智慧,西方重知识”“无奈方厌世,厌世才修佛”“人身既难得,云何又厌世”等。


第七章 基督教

关于教义与经典:作者介绍了基督教的核心信仰(三位一体、原罪、因信称义、末日审判等),并对《圣经》内容进行了逐条质疑。作者以逻辑和常识提出了数十个问题:


神创造世界之前在哪里?说明世界本来就有,无须创造。


神照自己形象造人,说明神有人的模样,为何反对偶像崇拜?


动物分雄雌,人分男女,神也应有男女之分,为何讲一神论?至少有两个神。


亚当夏娃若是人类唯一祖先,必兄妹结婚,近亲乱伦不可避免。


亚当活了九百三十岁,而现代人寿命越来越长而非越来越短。


耶和华不是天下人的神,只是以色列人的神,“因为他存在着偏心”。


神造出违背自己意志的人,又发怒惩罚,怪谁呢?


耶稣被钉十字架,神通和天父的万能为何不救他?“连自身都保护不了,又怎能保佑你呢?”


“旧约中只见耶和华与以色列人说话,不曾跟一个中国人说话”,说明他不是世界的神。


关于“三位一体”,作者指出“父是父,子是子,名不同,实也不同”,三位实为二位,二位亦不能一体。关于“原罪”,作者反驳:“祖先犯罪,我管得着吗?”“我没罪,何须你赎?何须你赦免?”修善是积德而非赎罪。关于“因信称义”,作者认为信仰不能失去理性,“非理性的信仰就是迷信”。关于“末日审判”,作者指出世界每天死人无数,一个耶稣无法审判,除非带一支审判队伍或分身无数。“末日”应指每人死的那日,而非地球毁灭日。


关于宗教比较:作者指出犹太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的关系——犹太教是母教,基督教(公元一世纪)与伊斯兰教(公元七世纪)是兄弟关系。犹太教不承认耶稣是神子,伊斯兰教承认耶稣是先知但不具神性。三教相同的是信唯一神,不同的是对神和先知的理解。作者认为“上帝、真主是有目的的理性预设(独裁、一元化领导)”,“神秘就是本来就没有东西却故意掩盖起来让人猜不透”。关于“神学”,作者说“没有神,却有关于神的学问”,“学习神学,为的是做个神职人员或者神学教授,也是一条谋生的途径”。


第八章 道教

关于道教的形成:作者区分了道家(学派)与道教(宗教实体),道教形成于东汉末年张道陵,三大经典为《太平经》《周易参同契》《老子想尔注》。道教以“尊道贵德”为信仰核心,“长生成仙”为修行目标,主张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。


关于长生成仙:作者以理和据两个方面进行了反驳:


从理说:只有时空是永恒的,任何实体形式都不能永恒。“物质不灭,指的是实体的存在,而不是指实体的某一形式。”天年由基因决定,有限寿命的基因不能决定无限寿命的天年。转基因技术即使将千年龟基因转移到人身上,也只能延至千年而非永恒,且“自己的一半变成了另类,有意义吗?弄出个半人半龟来难搞。”老子曰“道法自然”,修永恒是“背道而驰”。


从结果说:道教创立一千八百多年,千百万人的修行实践,没见哪个能“永恒”。道士寿命与常人无显著差别。


从必要说:“有生必有死,有死必有生。有生而无死,此物满为患;有死而无生,此物即绝种;无生也无死,此物难进化。能尽天年可以了,突破天年无必要。”


关于道教派别:元代后形成全真派(出家、茹素、独身)和正一派(在家、结婚、重符箓斋醮)两大派。作者评述了道教的神灵系统(三清、四御、星神)、仪轨(斋戒、坛醮、功课)、道术(外丹、内丹、符箓)。


关于外丹术:作者详细分析了丹砂(硫化汞,有毒)、云母、铅、汞等原料的特性,指出“吃了寿命长的东西寿命就长”的推理荒谬,服食矿物只会中毒而非长生。但作者肯定外丹术“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,有科学的意识和精神”。


关于内丹术:以身体为鼎炉,精气神为药物。作者认为经络、穴位“从解剖学看,不是个实质性的东西,是个假想性的东西”,意念不能直接作用于对象,内丹术实质就是气功。气功可分养气、运气、发气,前二者有一定效益,后者夸大神化。


关于符箓:作者认为比内丹更荒唐,“语言可以作用于心,但它和意识一样不能直接作用于对象,必须通过行动方可”。


作者总结:“外丹是唯物的,内丹、符箓是唯心的。唯物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时,唯心就产生了。而一切实际问题的解决,最终还得靠唯物。”作者还附上了自己的养生六法:乐观、充足睡眠、锻炼(气功运动参禅禅定)、合理营养、有病及时医治、持之以恒。


第九章 邪教

作者指出“邪教”是相对于“正教”而言的,各宗教都可称本教为正教、他教为邪教。平时所说的邪教一般是现代当代产生的,全世界邪教组织一万多个,信徒数亿。“所有的宗教都带有邪,宗教与邪教没有本质的区别。”邪教多从旧宗教模仿而来,与旧宗教争食,对社会和人身健康危害更大。


第十章 结束语

作者总结全书立场:宗教是“当时大众的意识、大众的感情、集体的杰作”,开始是对世界的认识,后来成了谋生手段,变成对人的欺骗。科学的发展使宗教由“真理”变成“艺术”——“造一个假象来自慰”。“宗教就是古董,其价值在于旧,不在于新;古董可以保存,但不宜制造。”“古董是拿来观赏的,而不是拿来使用的。”宗教有和谐因素也有不安定因素,“可以直接用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取代宗教的作用”。


四、全书总结

《诸子随想与我的宗教观》是一部具有鲜明个人色彩的思想著作。作者以“不盲从亦不放弃,唯求宇宙之真理”为宗旨,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术数迷信、宗教崇拜进行了系统解构。全书的突出特点在于:第一,跨学科视野——涉及哲学、宗教学、历史学、医学、物理学等多个领域;第二,理性主义立场——坚持逻辑分析和实证精神,拒绝任何形式的迷信和盲从;第三,人文关怀——批判封建等级、愚民政策、性别歧视,倡导平等、博爱、民主、自由;第四,实践理性——“兼采众长,不主一家,唯适者用”的实用主义态度。


作者并不否定传统文化和宗教的全部价值,而是主张在批判中继承、在理性中扬弃:肯定《易经》的辩证法思想,肯定墨家的平等博爱,肯定道家的养生智慧,肯定佛教的慈悲精神,肯定儒家的道德教化——但反对将其神秘化、绝对化、偶像化。全书以“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可以取代宗教的作用”作结,体现了作者对人文理性和社会进步的坚定信念。